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9160.“双方的案件就要到神那里,神定谁有罪”表通过真理所进行的调查和所作出的判定。这从“案件要到神那里”和“定罪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案件要到神那里”是指通过真理所作的调查,如下文所述;“定罪”是指作出判定并判罚有过犯的人。“案件要到神那里”之所以表示通过真理所作的调查,是因为“到神那里”就是到审判官那里,他们要在真理之光中调查这件事。这也解释了为何“神定谁有罪”这句话中的动词用的是复数形式。此外,在原文,神被称为单数形式的耶洛(El),但更常见的是复数形式的耶洛因(Elohim);原因在于,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上以多种方式在天使中间共享,或说在天上天使当中,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分成许多不同形式。因为天使有多少,神之真理的接受者就有多少,各自都以自己的方式来接受它(3241, 3744-3746, 3986, 4149, 5598, 7236, 7833, 7836节)。这解释了为何天使被称为“神(gods)” (4295, 4402, 7268, 7873, 8301节),以及“审判官”,因为审判官不是出于自己,而是出于主来审判。他们也根据摩西的律法,因而根据从主所领受的圣言来审判。就连如今的审判当符合真理并源于良心时,也是基于主的东西。
在圣言中,主凭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而被称为“神”;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“耶和华”(4402, 6303, 6905, 7268, 8988节)。因此,在圣言中,凡论述良善的地方,经上都用“耶和华”这个名,凡论述真理的地方,经上都用“神”这个名(2586, 2769, 2807, 2822, 3921e, 4402, 7268, 8988节); 所以“神”表示真理(4287, 7010, 7268节)。这一切表明“贼若没抓住,那家主就要被带到神那里”(22:7),以及本节“双方的案件就要到神那里,神定谁有罪,谁就要赔偿”表示什么;以及下列经文中的“神”表示什么:
亚伦要替你对百姓说话;将来是他要为你当作口,你要为他当作神。(出埃及记4:16)
“摩西”是指神性真理,或律法;“当作口”是指亚伦所代表的取自它的教义(参看7010节)。又:
耶和华对摩西说,看,我使你作法老的神;你的哥哥亚伦要作你的先知。(出埃及记7:1; 7268节)
撒母耳记:
从前以色列中,若有人去问神,就这样说,来,我们去先见那里吧!现在称为先知的,从前称为先见。(撒母耳记上9:9)
“先见”和“先知”是指神之真理,以及基于它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(2534, 7269节)。
6032.“约瑟一看见他”表觉知。这从“看见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看见”是指理解并觉知(参看2150, 3764, 4567, 4723, 5400节),也指有信(2325, 2807, 3863, 3869, 4403, 4421, 5400节)。关于“看见”表示理解,因而觉知,以及有信,要知道,人有两样事物,或说两个组成部分构成他的生命,即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。属灵之光构成其理解力的生命,属灵之热构成其意愿的生命。属灵之光由于它自己的来源而为从主的神性良善流入的神性真理,因而是从仁之良善流入的信之真理;而属灵之热由于它自己的来源而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,因而是属天之爱,或对主之爱的良善,和属灵之爱或对邻之爱的良善。如前所述,这二者构成人的整个生命。
至于属灵之光,这光与人之理解力的关系,犹如属世之光与其外在视觉的关系。也就是说,为让眼睛能发挥功能,就是能看见,必须有光来光照;然后眼睛才能看见它周围的一切事物。理性心智,即人的内眼也是如此。为让这眼睛能发挥功能,就是能看见,必须有从主所流入的天堂之光来光照它;当这眼睛被此光光照时,它也会看见它周围的事物。不过,它所看见的物体是属灵的,就是记忆知识和真理。然而,当这光没有光照时,人的理性心智,或内眼,和外眼或肉眼一样陷入黑暗,什么也看不见;也就是说,从记忆知识看不见任何真理,从真理看不见任何良善。光照理性心智的光是真光,这种光比世上正午之光明亮一千倍,我能证实这一点,因为我见过它。天上的所有天使都凭这光看见他们周围的事物,同样凭这光看见并觉知信之真理及其品质。这解释了为何“看见”在灵义上不仅表示理解,还表示凡属理解的活动,如思考、反思、观察、谨慎,以及许多这类活动;同样不仅表示信,还表示凡构成信的事物,如真理,取自圣言的教义等等。
关于属灵之热,这热与人之意愿的关系,犹如属世之光与其肉体的关系,因为一个赋予另一个生命。但由于它的最初来源(这来源可追溯到主那里),属灵之热无非是对整个人类的神性之爱,以及人由此对主,以及对邻的回应之爱。这属灵之热是真热;它以温暖或热愉悦或祝福天使的身体,同时以爱愉悦或祝福他们的至内层。正因如此,在圣言中,“热”、“火焰”、“火”在正面意义上表示与爱有关的事物,如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,以及良善本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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